所谓“少儿新闻”,就是以“少儿”(4~14岁)为特殊受众的新闻。它作为一种主要的自办节目出现在一些少儿频道中,如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袋袋裤》、浙江电视台的《小智情报站》、杭州电视台的《老豇豆新闻联播》、武汉电视台的《武汉少儿新闻》……少儿电视新闻逐渐成为少儿频道一个标志性栏目。
在受众市场日益细分的今天,少年儿童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同样是媒体应牢牢抓住的一个受众群。
少儿新闻节目的特点
少儿电视新闻节目,是借助电视传播的视听符号,以少儿为对象,对少儿关注的事情给予及时报道的一种节目形态,它具有以下特点:
1.内容上:说孩子们的新闻
“孩子们的新闻”,包括两方面的含义:其一,它必须具有新闻性,即少儿新闻必须关注孩子们感兴趣的“新近发生的事实”;其二,它所传播的新闻还必须符合“孩子们的心理诉求”,即它必须以孩子的眼光来判断哪些是新闻,它在题材选取上必须立足于少年儿童这个特殊群体,提供与他们年龄段相适应的,与他们的成长经历相关联的新闻资讯,满足懵懂的儿童对外部世界好奇、求知的心理需要。
2.形式上:孩子们说的新闻
这主要是指少儿新闻要充分考虑到它的收视对象是少年儿童,应该以少儿能接受的比较活泼的方式将新闻播出去。少儿新闻的主持人都是小孩子,这些小主持人以及节目中出现的一些小记者,无疑会增加受众群体的亲切感,他们生动的表情和一些即兴的解说词,增强了节目的贴近性和趣味性。
少儿新闻节目中存在的问题
1.狭窄的节目内容――忽视孩子对外部世界的渴望
少儿新闻理应关注少儿生活,但不应该仅仅局限于儿童的生活。从目前的几家少儿新闻节目看,内容绝大多数都是孩子们的校园生活、家庭生活等,这些固然是他们关注的一个焦点,但不是全部。有调查表明,相当多的少年儿童是比较关心时事新闻的,而这类新闻在少儿新闻中涉及较少。现在的问题不在于我们应不应该播报这类时事,而在于我们应以什么样的视角去播报。
2.单一的播报形式――没有调动起孩子们的参与热情
在大众传播过程中,受众的积极参与是取得良好传播效果的一个重要方式。儿童作为一个庞大而特殊的受众群体,其乐于参与的天性在目前的儿童新闻电视中却难以得到发挥,少儿新闻节目的参与性、互动性不强,一直是少儿新闻节目的巨大缺陷。大多数少儿新闻节目都是以“主持人+画面”的简单形式进行新闻播报的,这种单一枯燥的播报形式无疑会降低小观众对节目的喜爱和依赖。
3.成人化的表达方式――没有充分考虑孩子的接受心理
“成人化”一直是我国少儿节目的通病和致命弱点。在进行新闻播报时,许多小主持人或是刻意模仿成人的动作神态,或是故意做出很夸张的成人动作,或是死记硬背编导所教的成人化的语言,像“广泛交流意见”、“谋求共同发展”、“不俗的票房记录”等之类完全成人化的语言在节目中频频出现。另外,在画面剪辑上,也跟成人新闻画面区别不大。这种成人化的表达方式,不但损害了孩子们应有的纯真形象,而且也在无形中拉大了节目与孩子们的距离。
4.少儿言论的缺失――对于孩子们的声音没有给予充分重视在大众传媒中,儿童大多都是“沉默的被关怀者”。他们几乎没有自己的声音,这种现象同样体现在少儿电视新闻节目中。在录制节目时,很多情况下,他们只是成人声音的传声
筒。事实上,在现在的信息社会里,孩子们接收信息的范围及能力常常是超出我们想象的,他们对发生在身边的事情,甚至是一些重大的社会新闻都会有自己的看法,而这种看法对孩子们来说是最真实的,也是最具魅力的,可惜的是,他们的声音却常常被我们忽视。
如何以少儿的视角解读新闻
1.增加趣味性
以故事化、情节化的叙事方式,增强孩子们的收视欲望。在内容的选取及节目的制作上,要尽量突出内容本身的趣味性,让他们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接受新闻内容,受到启发教育。另外,可以将新闻以故事的形式呈现出来,通过生动的情节,体现新闻的内涵。对于一些已经发生,无法实拍到的新闻,我们可以适当地采用情景再现的方式,展现新闻的原始面貌,寓教于乐,寓教于生动活泼的故事情节上。
2.拓宽报道领域,培养孩子们的社会认知
少儿新闻的内涵应是“适合少儿接收的新闻”,而不仅仅是“少儿的新闻”。所以在报道的范围上,应增加时事新闻和社会新闻的分量,在日常生活中,政治、经济、文化、军事、体育各领域中,都可以找到适合儿童接受的内容,只是在具体操作中,要注意新闻的播出形式,具体的语言表达,要选择能为孩子理解的画面,过于冲突、血腥和刺激的场景应尽量避免。
另外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我国少儿新闻节目对农村孩子的关注明显不够。相对于城市孩子丰富多彩的课外生活与多种渠道的信息获取来说,农村孩子可能更依赖于电视传播的信息,然而他们在电视新闻上却看不到与自己生活相关的报道,这样又怎能吸引住他们的注意力?我们不应当把少儿新闻节目仅办成城市少儿新闻节目,而把78%的农村少儿受众丢失掉。
3.鼓励儿童言论,培养孩子的参与意识
少儿新闻中应有儿童自己的声音,有他们自己对这个世界的看法。1990年,我国签署了联合国《儿童权力公约》,1992年,我国人大正式批准了这一公约。在《儿童权力公约》中,第12条和第13条规定了儿童的参与权,即儿童有权力对影响儿童的一切事项发表自己的意见。鼓励儿童参与新闻报道,对新闻事件发表自己的看法,能够有效提高儿童对社会事物的参与热情,增强他们的责任意识,并使他们从中获得自信与自尊,正如鲁迅先生所说:“从小把孩子当人,长大后他才会成人”。或许在成人看来,孩子的声音是不完美的,是幼稚的,但那毕竟是他们自己的声音,我们的任务不是要修正它、批评它,而是要倾听它、感受它,认可它的存在。
4.多种视听手段综合运用
在少儿电视新闻的制作中,应注意运用多种视听手段满足孩子们的新闻需求,多种视听手段的运用可以极大地激发孩子们收看新闻的兴趣。好的内容也必须有好的形式与之相符,在很多情况下,形式就是内容。
如少儿电视新闻的画面色彩可以更鲜明一些,构图更精致一些,画面更动感一些。在拍摄时,要注意拍摄角度,成人应蹲下来以孩子的视角拍摄,给他们一种平等和自然的感觉。另外,少儿新闻不应忽视对音乐和音响的运用,恰当的音乐可以烘托气氛、刺激观看。少儿新闻的画面编辑也应灵活多变,由于儿童的思维比较活跃,兴奋点维持的时间较短,在画面的剪辑节奏上应明快流畅,对于没有真实场景可拍的新闻,可以考虑以动漫代替。
以儿童的视角来看世界,我们自己首先要保持一颗童心,正如一位哲人所说,一个人可以长大,但他的眼睛不要长大;一个人可以变老,但他的心不要变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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