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快闪?“快闪”是新近在全世界发达和发展中国家流行开的一种嬉皮行为,可视为一种短暂的行为艺术。简单的概括就是:很多利用网络联系和通过短信或论坛bbs约定一个指定的、大家都熟悉的地点,在明确指定的时间同时做一个指定的不违法却很引人注意的动作,几分钟然后赶快走人。
“快闪暴走族”起源于2003年5月的美国纽约的曼哈顿。人们仅仅知道它最初的组织者是一位名叫比尔(Bill)的“社会工作者”,至今比尔仍不愿向社会公开其真实身份。比尔把自己灵光一现的天才想法,策划成历史上首次“快闪”活动,但由于消息泄漏,导致集会地点事先就有警察严阵以待,活动宣告失败。但此次失败却形成了“快闪”不与媒体合作的基本原则。比尔接着策划了第二次活动,并加强了保密。结果6月份的某天,近200人同时冲上曼哈顿梅西百货公司9楼,向售货员声称他们要选购一款事实上并不存在的“爱情地毯”,然后团团围着一块标价1万美元的地毯七嘴八舌地评头论足——在售货员忙得不可开交时,这批神秘的客人却又迅速散去,如同从来没有出现过,现场留下的只是售货员一脸的惊愕和其他游客的一头雾水。
此后,美国几次成功的“快闪”行动显然起了很好的示范效应,“快闪家族”通过互联网的无国界传播,迅速在美国大陆蔓延进而横扫欧洲的伦敦、阿姆斯特丹、都柏林、罗马,乃至亚洲的东京、新加坡和我国的台北、香港……正当国内观察家忙着给“快闪”起名并赋予其哲学含义,并且小心地猜测“快闪”能否在中国登陆时,来自大洋彼岸的这股游戏旋风却真真切切地在各座城市上演了(以下各城市实例皆采自互联网络,有适当改动)
什么叫快闪?据英语新造字和句子的网上字典Word Spy,“快闪党”(flash mob)是group of people who gather in a usually predetermined location, perform some brief action, and then quickly disperse,意指一群人在预先约定的地点集合,进行简短活动后迅速解散。flash mob来自两个相关用语。一个是flash crowd,意指一班人突然同时进入一个网站,通常是响应一些活动或宣布;另一个是smart mob,意指一班意见相同的人在无领袖下利用先进科技,例如手机、email和网站组织发起集会。
flash mob一词最先在06年6月16日cheesebikini网站一篇题为“Flash Mobs Take Manhattan”的文中出现。“快闪党”活动策划人大多数匿名,各地不同。开先河的是美国纽约文化工作者比尔,但他不承认是领袖,也不认为“快闪党”可席卷全球,因为整个意念由嬉戏开始,有的是纯为搞笑,有的被视为社会或政治活动。他形容参加者都是“莫名其妙的一伙”。
如今快闪行为艺术在中国各大城市也逐渐流行开来,各大媒体也争先报道这一新奇的事件,以引起众人的注意,且有上升的势头,可见艺术并不神秘,只要虐诚的去感受和对待,我想人人都是会是生活的艺术家。
霍华德·莱茵戈德(Howard Rheingold),堪称暴民运动的旗手,正是他在理论上前瞻性的推动,使得“快闪暴走族”这一运动成为席卷全球的风潮。
flash mob:快闪族
“快闪族”是指一群通过互联网或手机联系、但现实生活中互不认识的人,在特定地点、特定时间聚集后,在同一时间做出令人意想不到的“行为”,然后迅速分散。
什么是快闪?快闪是英文Flash Mob的中文翻译,它最早起源于2003年5月美国纽约的曼哈顿。当时一个名叫比尔的组织者召集了500余人,在纽约时代广场的玩具反斗城中,朝拜一条机械恐龙,5分钟后众人突然迅速离去,“快闪族”因此而闻名。
flash mob来自两个相关用语。一个是flash crowd,意指一帮人突然同时进入一个网站,通常是响应一些活动或声明;另一个是smart mob,意指一帮意见相同的人在无领袖下利用先进科技,例如手机、email和网站组织发起集会。
“快闪行为艺术在中国的现状”
观点一:
不管是哪个国家,艺术与国家的政治、法律是分不开的,对于国外的这种快闪艺术方式,我们中国这样的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要不要接受呢,答案是肯定的“要”,艺术无国界,只要以正确的态度和方式去对待这个舶来品,是利大于弊的,我们想想,如果孩子从小开始就不准接受新事物,那长大后肯定是一个保守主义者,再看看中国清朝的闭关锁国,造成了最后船尖利炮侵略我们的后果........
观点二:
快闪本身并不违法
但是,组织集体快闪扰乱国家社会治安或破坏他人名誉的,按照中国法律,就可能涉及非法集会,属于扰乱社会治安,后果很难想象
对于快闪行为活动,属于一种公共场所集会。这种集会需要报相关部门审批,并且在指定场所。 很遗憾,按照法律来说,快闪在中国确实属于一种“法律边缘”的艺术。
厦门:2004年3月,在厦门某商业街举行的开业庆典活动中我们再次见到了名为“快闪族”的群体行为。此次“快闪”的主角限制为女性,主办方要求参加者身佩方巾,于中午11点整做出将方巾抛向空中的动作,同时高喊“美丽万岁!”
杭州:2004年4月24日下午3点整,将近400人聚集到杭州黄龙体育馆前,共同举起可乐罐,一齐喊“感情深,一口闷”。然后众人纷纷喝光可乐,将可乐罐踩扁丢进垃圾桶,迅速离开。这次活动最大的收获者是广场上回收可乐罐的大妈大爷们。这是内地最为成功且具有代表意义的一次“快闪”活动。
成都:同样的T恤,同样的手势,同样的口号;迅速地集合,迅速地完成搞怪动作,迅速地消失。2004年8月7日,风靡全球的“快闪行动”出现在成都市春熙路街头。他们统一身着酒红色的T恤衫,将双手举过头顶,做出个“鄙视你”的手势,同时用普通话齐声大喊:“我-不-喜-欢!” 100多名“快闪族”用不到两分钟的时间狠“闪”了一回成都人,众人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时,这群怪怪的男孩女孩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青岛:2004年8月,台东三路步行街一处繁华地段,30个年轻人服装统一,还戴着粉色口罩,当发号者开始倒数30秒时,他们集体蹲在地上,用纸巾擦拭着地面。“三、二、一!”号令喊完,他们分别向四面八方迅速跑开,一下子就全部消失了。这是青岛一群年轻人自发组织的首次街头“快闪”行动,希望以此唤醒人们的环保意识。
广州:2004年10月的某一天,三五十人瞬间聚集在荔湾广场,在购物中心忽然鼓掌起哄,喊着“国庆节拍住我!!”的口号……然后又迅速散去。来如风,去如雨,令旁观者一头雾水,完全摸不着头脑。 ……
这场“无厘头”式的游戏风暴来得如此之快,影响又是如此之大,是许多时评工作者无法预料的。它一度成了各大城市新新人类争相关注的焦点,也是各种传媒力量时刻准备捕捉的新闻线索。网络、时尚、怪异、年轻、自我……“快闪”的这几个元素杂乱地堆在一起,就足以吸引足够的眼球了,也使之具有了超强的自我复制力量。每一个城市的每一次“快闪”,都极大地鼓舞和吸引着各地的“闪客”与“准闪客”们。网络在此不仅仅是一种联系的媒介,传播的工具,更像是“快闪一族”的启蒙者,多数“闪客”就是由网络而认识“快闪”从而热衷于这项游戏的。
如果说“快闪”是一场游戏,那么游戏的主角就是平时躲在网络背后的男男女女,借着“快闪”这种新的游戏外壳,体验了一把在现实中“闪关”的“RPG”(角色扮演类游戏),只不过这个关口由自己设定而已。如果说“快闪”是群体的行为艺术,采用不同形式在不同的城市上演,只是主角不一样而已,那么“快闪”这种行为艺术的主角是自己扮演了自己,而且通过多数人的同质行动强化了自己的角色形象。如果说“快闪”是像有些批评家认为的“无聊人的一种无聊行为”,那么“快闪一族”以自己的行动宣言“好怪异,好白痴,我喜欢”表明了态度,最起码说明了普通人也有创造新闻的权利。不管外界的看法,“快闪一族”仍然以自己独特的方式追逐着自己的梦想……
魅力和实质
“快闪”的魅力究竟在哪儿?为什么有这么多青年人趋之若鹜?显然,这项活动自由、任性、冒险、张狂的特性决定了它的参与者大多数是青年人,在那些保守人士眼中,这些行为也许除了显示无聊加疯狂之外毫无意义,那么在这些参与者的眼中,自己的行为又意味着什么?
——“我自己则认为这有种美的价值,我喜欢看这么多不知从哪来的人聚集在一起。”([美]比尔)
——“闪客”作为社会群集,意味着将在一段时间里和陌生人分享你的生活,用庞大阵容宣泄某种直接情绪。这就是“快闪”最大的魅力所在。(厦门网友:粲然)
——“快闪”是一种自娱自乐的生活方式。(中国快闪联盟网站主管:东树)
或许“快闪”活动有一千个支持的理由,或许“快闪”根本就不需要理由。正如美国的比尔所说:“这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意义……对我而言,希望通过行动改变城市里的人群分布,如果我不组织,他们永远也不会在此时一起出现在此地……当然,这需要大家合作,它实际上没有任何理由。”这一幕与《大话西游》中至尊宝与葡提老祖关于爱的经典对白是何其相似:“需要理由吗?不需要吗?需要吗……”虽然没有最后答案,却能让双方若有所思。不容置疑的是,“快闪”作为一种新兴的社会现象,它的产生、发展,以及在中国大陆的境遇,还是给我们留下许多思索和想象的空间。我们尝试着透过纷繁的现象,来尽量地接近真实,揭示“快闪”背后隐藏的社会实质。
快闪说明了什么?
1.揭示了后工业文明下,都市青年社会交往活动的缺失
在后工业文明时代,网络成了青年人必不可少的生活伴侣,浏览信息、朋友交流甚至购物消费都依赖网络来完成,以至于有些青年人患上了“网络综合症”。而过多地倚赖于网络,会导致现实人际交往的疏离,虽然QQ或msn上好友一大串,但周末想出去散步却找不到真正的同伴。因此,“快闪”活动能满足网络青年短时间内回归社会群体的需要,从虚拟世界再次感受生活的真实。
2.适应了缓解都市紧张生活,调节心理压力的需要
现代都市生活节奏十分紧凑,竞争的氛围充斥在每一个可以预见的时间空间里。以至许多年青人抱怨自己成了麦当劳店里的薯条——必须在最短时间内找到自己的合理归宿,否则连回炉的机会都没有。确实,这一代青年人身上承载了太多的压力,升学、就业、晋职、致富……每一个都是诱惑和希望,每一个又是折磨和压迫。而在全球化潮流之中,高度发达的工业化与科技化,可以让人宣泄情绪的方式却少之又少,因此崇尚自由、宣泄的“快闪”活动无疑受到了欢迎,为他们提供了一个减压的出口。
3.表达了颠覆常规,重塑社会秩序的内心冲动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飞翔的梦想,都有一种英雄主义的情结。现代科技越来越发达,而人的想象力却再也飞不出都市钢筋丛林的包围,在恒久的规则、秩序束缚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徘徊张望。候车排队,打卡上班,红灯停绿灯行,一切都趋于程式化和标准化。而当“快闪”以一种反传统的、突破常规的活动方式出现时,参加者便在一本正经中快意地实践着对秩序的嘲讽,在众人的一脸迷茫中温暖着长久压抑的恶作剧的心里冲动。当然,这种超越与颠覆,是以不妨碍公共安全与公共秩序为前提的,这是“快闪一族”恪守的行为准则。
4.满足了标新立异,崇尚自我的表现欲
在日益文明开放的今天,都市青年始终是个性解放、创造时尚的先锋。“我选择,我喜欢”、“年轻有什么不可以”是他们的行动指南,有着强烈的自我中心意识与自我表达的欲望,希望得到众人更多的关注与肯定。紧跟时尚,是他们内心的一种直觉;吸引注意,是他们一种自觉的本能。“快闪”活动为都市青年提供了一个舞台,在这个舞台上可以尽情地发挥自己的创意。在“边缘化”意味着落后与淘汰的语境下,都市青年通过“快闪”,牢牢地占据着舞台的中央,在一幕幕现实荒诞剧表演中抓取众人惊奇的目光。
5.张扬了利益表达、价值诉求的愿望
“快闪”展现的是集体行动的“无厘头”,似乎没有价值指向和道义追求。然而选择在公共场所进行群体行动的逻辑,本身就说明了行动背后无意识的社会批判。国内网友郑云深分析道:“flash mobs的行动,本身具有很强的反讽。他们通过夸张、模仿、无厘头等,以多数量重复产生群众性关注的效果,从而将原本只漂浮在隔离的个人内心的社会观念聚集成可以实践并产生效果的行动。”“快闪”作为原初的行动目的,在这里就被合理地转换为行动方式了。人们借助“快闪”这种时髦的外壳,来赋予其更多的意义,表达自身的价值取向和利益诉求,“快闪一族”从游戏者出发,却走向了社会责任的承担者。如前文所述青岛“快闪”活动,以及比较典型的“杭州intime快闪事件”。(2004年5月,杭州intime百货大楼发生一小孩坠楼事件,该小孩从母亲怀中落下,自七楼自动扶梯处直坠一楼,经抢救无效死亡。据称,intime已经是第二次发生类似事件了。杭州网友为了记念这位不幸早逝的孩子,发起了纪念该小孩的“快闪”行动,相约在28日傍晚19:30于intime店门口进行点蜡烛、献花等纪念活动。该“快闪”活动也引起了极大的争议,支持者与反对者皆众。争论的焦点在于“快闪”该不该是有意义的。)因此,有国外社评人士认为,“快闪”活动有可能是下一轮新社会运动的起点。
冷静与思索后的“快闪”
“快闪”作为一种互联网衍生的外来文化,在中国存在着一个文化境遇的相容问题。桔生淮南则为桔,桔生淮北则为枳。原汁原味的“快闪”活动,在中国的发展过程中,面临着寻找合适的生存土壤的任务。虽然国内有评论家认为“快闪”会在中国以“加速度方式增长”,但有两个条件是它无法回避的。
1.中西文化存在着较大差异
中国文化重现世,尚事功,学以致用;强调“协调的现实精神”,凡事都要讲求目的,具有实用主义特点。人们大多内敛、含蓄而温和。而西方文化重思辨,尚超越,学以致知;追求的则是“超越的浪漫精神”,人们大多热情、奔放而张扬。因此,文化特质的不同使得“快闪”一进入中国,就似乎偏离了它的方向。“快闪”活动最基本的三大特质——无目的、无意义、无领袖(《快闪行动:“无厘头”之集体版》,《新闻周刊》总第149期,2003年9月),恰恰是网友争论的焦点所在。国内网友mykings尖锐地评论“快闪”:“道义都没有了的活动还有什么意义?”
2.“快闪”行动属于公众集会
根据我国法规,举行集会必须经过公安机关许可,并按照许可的方式、口号、起止时间和地点路线进行,否则将会受到处罚。所以,从法律层面考虑,对于“快闪”行为的界定仍需斟酌。由于“快闪”行为有聚众扰乱公众秩序之嫌,横亘在其面前的法律之峰显得有点高不可攀。
确实,两个条件从内部和外部限制了“快闪”在中国的发展,它在中国的“兴起”似乎也是一种曲意的成长。“快闪”在中国的发展,只是发展了它的形式,而摒弃了它的实质。在中国的文化境遇下,似乎形式更容易受到人们欢迎。细究中国大陆发生的多次“快闪”行动,真正意义上的“快闪”却是寥寥无几。但是,我们仍然宽容地称它们为“快闪”,毕竟它们还是具备了“快闪”活动的外在特征。在每一个特定的文化背景与社会条件下,一种新的外来事物为求自身的生存,进行适当的变异与延伸是其本能的反应。“快闪”“这个后网络时代的伟大灵感,在很多人的眼睛中变形。艺术家们希望它是本世纪以来最疯狂的行为艺术;无政府主义者则将它视为科技时代的新兴‘教派’;社会进步人士期望它能修成正果造福于民。”
上海的一些研究者指出,“快闪暴走”实质是一种新型的社会动员方式。“快闪暴走”可以在短时间内,无领导、无组织地激发出强大的动员力,这到底是一种即将改变人们生活方式的社会变革,还是像某些学者认为的“只是新兴科技带来的个别的毫无意义的瞎闹,是一种转瞬即逝的亚文化现象”。他们认为,应该从更深层次认识它的发展动向,并予以高度重视。霍华德·莱因戈德从研究日本涩谷街头盯着手机看消息的青少年“拇指族”开始,指出越来越普及的网络、手机、随身装置,将建构出一种全新的社会关系网——一瞬间聚集的陌生人,像蚂蚁群一样在无组织、无领袖的状态下,在集体意识下做了一连串有意义的抉择。除了“好玩”之外,这会带动大规模的社会、政治革命。霍华德·莱因戈德最喜欢举的例子是,2001年菲律宾人用手机短信,呼朋唤友地聚集起百万群众,游行抗议前总统埃斯特拉达,并最终导致了他的下台。另外在西雅图WT0会场外面聚集的群众、尼日利亚抗议“世界小姐”的群众,都是用类似的方式聚集在一起的。这就是为什么霍华德·莱因戈德用“暴民”(Mobs)来形容这些新的群众运动?因为只要有政治目的,此类新的形式就会显现并已经显示了它的实力。这一见解值得我们高度重视。
在一片欢闹喧哗声中,各有各的精彩。忠实的“快闪”拥趸继续实践着“快闪”的真义,尽情地进行自我嘲笑;而精明的商家却绝不放过“快闪”这种新兴的事物,把它作为自我炒作的良器;更有一部分社会的良知青年,用“快闪”的形式,来诠释对正义、和平、幸福的向往。正如深邃的哲人在看到生的时候已经料想到了其死亡,国内的“快闪”在一片“繁荣”中,却流露出了败落的迹象。(中国快闪联盟暂时关闭论坛,主管“东树”不无哀怨地表示“看来大家对‘快闪’失去激情了”……)我们还是要冷静思索一下,“快闪”的前途在哪里,是止于游戏?服务商业?还是走向责任?(陶建钟:浙江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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